做好当前残疾人工作需要增强五种意识

2016-09-03   残联   李雷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决胜之年。残疾人作为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让残疾人脱贫致富,才能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显灿烂,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亿万人民的事业,党的群团工作肩负着庄严使命。群团组织一定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把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汇聚成强大动力,共同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篇章。残联作为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福祉。残疾人工作者要积极践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宗旨,着力增强责任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

着力增强责任意识。当前,新疆工作的重点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残联作为各类残疾人的管理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方面的作用不可或缺。残联组织在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在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广大残疾人群众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动员残疾群众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着力增强学习意识。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残疾人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积极养成学习的自觉性,要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和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系列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学习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学会辩证思维和全面客观看问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调查研究,将学习变成一种生活习惯,提升思想境界,做一个明明白白的残疾人工作者。

着力增强服务意识。残联作为残疾人群众的代表组织,残疾人工作者作为为广大残疾人群众服务的群体,要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职业素质,积极为残疾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福祉。要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坚持首先做到“自己懂”,懂法律法规、懂相关政策、懂和残疾人群众接触的方式方法。要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好办”等现象,自觉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进一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做残疾人的贴心人。同时,要积极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能力和融入社会能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建功立业,与全国人民一道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着力增强大局意识。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把残疾人摆在的全面小康的重要位置。同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瞄准2000万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吃、穿、住等最基本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精准脱贫、权益维护等重点工作摆在全社会公共服务大局中思考,充分整合全社会资源,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为残疾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个性化”、温暖的服务。

着力增强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同时也是做好一项事业的保障。在做好与残疾人相关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思考当前残疾人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探索、改革创新。要坚持思想上具有前瞻性,行动上具有创新性,用新思想、新思路、新方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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