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区群众生活居住条件,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第十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焉耆县19号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拟征收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现予以公布,期限为30天,从2013年9月18日起至2013年10月17日止,征求被征收人和公众意见,被征收人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 通过电话方式:0996-6019658
二、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焉耆县天河大厦十五楼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字样。邮编:841100;
三、登陆“焉耆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xjyq.gov.cn/),查看《焉耆县19号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拟征收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将意见发送至:县长信箱。
附件:《焉耆县19号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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