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9月18日,县人大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自治县《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17日上午,在县食安办会议室,执法检查组部分人大代表及委员分别听取了食安办、食药局等6个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人大代表、委员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八个乡镇(场),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生产加工,畜牲屠宰、销售,小作坊,市管中心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粮油加工销售、餐具消毒等45家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在肯定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并要求监管部门:一是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公民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二是各成员单位在职能改革前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建立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三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职能改革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监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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